| 张力东 副主任
张力东律师,男,1955年3月出生,汉族,1972年下乡插队,1975年当兵入伍,1979年复员后分配到四川省第二监狱从事狱内刑事犯罪侦查工作,1993年调入南岸区司法局南岸律师事务所,1994年改制时辞去公职,与他人共同创建了重庆求实律师事务所,1999年加盟重庆原野律师事务所至今。
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先后成功办理了
——1995年震惊重庆的“3·10特大杀人碎尸案”,在被告人童立民一审被判处死刑的情况下,坚持代为上诉,经证据分折,最终使二审法院发回重审并经重审法院于2003年撤销了原判决,依法对曾经自认有罪的被告人宣告无罪(此案经全国各大媒体报道反响强烈)
——黄湖云贩毒、贩枪案,在被告人被控贩卖海洛因数千克及贩卖枪支性命不保时,深入调查了被告人涉外的特殊背景及真实的全面案情,协助受案法院了解真相,最终为被 争取到最佳处理结果。
——代理重庆黔江区新禹水利电力公司被诉600万元连带偿还借款案,经调查证实了该笔借款本金已由借款人归还的事实,迫使起诉人自动撤销了诉讼。
——在代理重庆德信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中,根据熟悉掌握的争议工程全部工程量、工程进度及工程款支付情况,据理力争,最终保障了委托单位的合法权益。
张力东律师擅长刑事、民商事、知识产权、公司企业等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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