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厚立律师  

  

    杨厚立,男,生于1955年,法律专业大学文化程度,重庆原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该律师于七十年代初,中学毕业后到大巴山老革命根据地四川省通江县插队落户。七十年代后期返回重庆在一大型食品加工厂工作,历任该厂卫生检验科科长,环保绿化科科长等职数年。八十年代后期调重庆市九龙坡区食品公司任卫检技术员。

  一九九零年,该律师取得法律专业自学考试大专文凭后,任该公司企业法律顾问。其间,该律师就读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大专起点本科班,先后以优异的成绩考取律师资格证和法律顾问资格证。
  
  一九九四年初该律师与其他律师一道组建了重庆市第一家市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重庆中柱律师事务所。

  一九九九年五月该律师入伙参与朱代恒等人组建的重庆原野律师事务所,并担任该所副主任。该律师经历坎坷,阅历丰富,除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食品卫生专业知识外,在刑法、民商法、经济法等方面也有较深造诣。通过十余年的法律理论研究与实践工作,成功地代理(辩护)民事、经济、刑事及非诉讼案件近400件。其中,参与了建国以来罕见的张君系列特大持枪杀人抢劫案中被告人杨明燕的辩护工作,其辩护意见大部分被法院采纳;该律师先后为重庆电力建筑公司、兆丰陶瓷(重庆)有限公司、重庆石油工业设备安装公司、重庆渝中建筑工程公司、中国银行重庆九龙坡支行、重庆华泰广告公司等十多家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通过以上工作,该律师为单位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总额达二亿多元,其吃苦、耐劳精神、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深得当事人和司法界的一致好评。